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项目主管马冬说:“我国水运行业发展迅速,世界十大港口中有七个在中国。但我国船舶发动机排放控制水平和燃油质量相对较低,船舶排放不可忽视。”
“深圳市和上海市的船舶排放清单结果显示,船舶排放的PM2.5分别占所有源排放的5.8%和5.3%,”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彭传圣说。
我国对港口船舶大气污染的治理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较晚。我国首个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《珠三角、长三角、环渤海(京津冀)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排放控制区方案》)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沿海地区分步实施。按照该《排放控制区方案》规定,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和所有港口分别于2017年1月1日、2018年1月1日,船舶应在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小于0.5%的燃油。
现场专家对上述《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》的“升级版”初稿进行了讨论。部分专家认为,“升级版”初稿的减排效果恐难达到该政策设定时的初衷。一些船东可能会以采取更换国旗、绕行等方法规避中国排放控制区政策的约束。